526车祸的处置过程可能略微搞笑了一点,但是笑点绝对是深圳人民,乃至全国人民。
出车祸开始,各种祭奠。犯罪嫌疑人来自首,各种讨伐,直到最后强力证据推出,大家才终于消停。南都深圳读本质疑警方办事不利,“证据像挤牙膏一样慢慢出现,倘若民众不质疑,警方是否会真的出示这么多证据?”
以我在法院实习那几个月的草草经历来说,确实不会出示这么多证据,但是案子也绝对办的毫无纰漏。而不出示证据的原因,一方面在司法机构,更多的则在于每一个民众。
法院办案也要考虑效益的。这句话挺起来很恐怖,觉得效益就牺牲了公平正义一样,如同听到“人民应当允许适当的腐败”一般非常的荒唐。但是冷静的想一想,这句话又没出任何错误。法院的效益决定于案子的难度,案子带来的社会效益有多大。倘若是一起盗窃案,嫌烦在便利店偷了两包方便面一瓶绿茶,之后逃之夭夭,即便监控摄像记录下了嫌犯的长相,即便嫌犯可能就在附近居住,难道说我们就要排五个民警日夜蹲守在便利店的小区附近抓捕盗窃犯,然后依照治安处罚条例要他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么?想来确实是不合理的。其实还有更多更多的案例属于这种范畴,例如丢失自行车一辆,警方是否会日夜蹲守甚至到二手自行车市场去排查失窃车辆,这些想一想都知道的。而不仅是中国,在英国也是一样,没有任何司法力量办案时候是不考虑效益的(那个日本人丢的自行车确实奇特,可以自己去搜图片看,加上我国特殊的外交政策以及对国家形象的尊重,很快就成功追回并不出奇。我并不赞同我国的国策,但是我更不赞同任何人对警察,检察院和法院的诋毁)。
有的人又要问了,那么公平正义的价值何在?抓住一个小偷挽救了公平正义的颜面,那不是更重要么?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其实不必过多解释,读者只消自己问问自己的内心,公平正义价值几何?论小事,你上班不偷懒么?你坐车不逃票么?你排队不加塞么?你在地上捡了钱会充公或者寻找失主么?往大了想,你在与政府职能部门(甚至于一个医生)打交道的时候不考虑行贿么?不考虑走后门的好处么?就连跟公司同部门的人都请客吃饭“搞好关系”的你们,又有什么基础说自己重视公平正义的价值呢?或许可以争论说,公务员就是为大家办事的,对他们来说公平正义应该是更重要的。那么读过大学的同学们,你们毕业时候考虑过考公务员么?你们考公务员的时候,是因为公平正义的良心驱使你去考,还是为了那份稳定的工作和福利待遇去考?你入党的时候,是为了考验你的忠诚,还是为了拿你的忠诚交换仕途?你可以批评公务员的生活安逸,甚至说福利特别高,可是你真的知道这些钱主要流向么?我在法院的时候是午餐免费,吃的特好,可是是政府花钱从外面请来的厨师做的饭,不知道养活了多少家餐厅,提供了多少岗位。使用的电脑就是神舟提供给家电下乡的产品,所有设备除了复印机以外都是国产的,这些东西是高于市场价买入的,可是这都是无形补贴的一部分,如果不是这些补贴,那些生产廉价商品的工厂不会这么有竞争力,也不可能乐呵呵的生产这些廉价的家电设备让你们都买得起便宜的冰箱,电脑,电视。总而言之大部分的所谓政府采购的浪费,其实都在构成一种无形的政府补贴,提供给了私人生产商(在WTO有无数案件因此而起,欧盟和美国日本一致认为这种政府采购是在利用WTO法律的漏洞为本国生产商提供补贴以增强竞争力)。有人说这里面有黑幕,那是因为他们被黑了,他们没拿到好处。也有人说这种经济体制不好,养了一群好吃懒做得人,但是每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在做这种事情,有什么证据说明这么做会对国家经济不好呢?
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都没法让你停止追寻,那么我来仔细解释一下为了提供这么多资料,深圳警方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撞车了,人作鸟兽散,但是可以说是非常好锁定嫌疑人的。车有登记,一路上有监控,车主有手机,伤员在车里必然留下证物(除了被烧毁的BYD以外,证物提取困难)。而一开始事情其实非常简单,撞车了司机来自首了,讲明了实际情况,案子结了。但是本来是检察院对嫌疑人的一场诉讼,变成了人民对检察院的诉讼。这确实是一个悲哀,公信力的悲哀(我并不否认政府公信力问题,但如同上文所述,也是人民养成的,甚至是人民直接导致的,想想你在政府里工作的亲人,你的朋友,同学们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成功的强迫检察院督促警察寻找更多证据。
这些证据的寻找其实并不是很容易的,在正常情况下因为效益的问题(如上文提出的,在无争议无疑点的情况下)是不会去主动寻找的。证据包括在车上寻找血样进行DNA检测,这是简单直观的,但是往往又是非常耗时耗钱的。常看美剧的同学们可能已经习惯了“从犯罪现场提取的DNA样本指向犯罪嫌疑人”这种说法,可是你知道一个现场能提取的血液样本足有上百个,一个一个去做检测都是要钱的。如果觉得这个钱无所谓,那读者可以去司法鉴定所申请亲子鉴定看看这要多少钱吧。其实从车内物品就很容易判断车辆属于谁了,但是估计是因为这种证据不够硬,警方也没考虑用这种东西说服民众。就像嫌疑人死亡之后身上的尸斑是很难向普通人解释这不是殴打的痕迹的(摄像头的过曝保护黑斑就是另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民众不专业,加上公信力扫地,造成了这种奇葩的质疑声)。
其次就是摄像头。深圳主干道上确实很多摄像头,看似证据满满,可是问题就是摄像头的数量太多。当时车速非常快,出现在同一个摄像头中可能也就是几秒的时间,而为了这几秒的时间,民警进行排查的时候恐怕就要耗费数小时的时间,因为本身车祸发生时间就无法准确确定,外加摄像头内置的时钟和标准时可能有差距,这就不知道要消耗多少工时才能找出车子一路而过的影像。理论上说摄像头的覆盖面确实是可以拍到嫌疑人上车一路到撞车为止的,但是为了找出这些记录恐怕是几个月的事情了。在律师进行诉讼的时候一种隐藏证据的方法就是把有力分散在十几箱证据文件中,让对方律师无法在开庭前阅读到。深圳警方也是被淹没在这种证据洪水中了。而实际上,摄像头的数量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主干道上很多的摄像头其实是用来抓拍超速闯红灯的,这些摄像头只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被激活。所以实际情况下,并不是司机在路上摸奶摄像头都看得到,而只是碰巧当时被人看到所以才得以流出那张摸奶照而已。今天警方居然成功的公布了驾车的照片,可想而知花费了多大的时间来寻找证据(警方公布共1000小时)。政府的摄像头算是维护的比较好的了,商户的摄像头就更是让人无奈的了。
我父亲的一个朋友就是做摄像头生意的,他们同时卖另一种东西,假摄像头,就是一个空壳子,看起来像摄像头,没事也转一转,但是其实是起震慑作用的。开店的朋友们恐怕心知肚明,他们的摄像头就算是真的,也根本就没人监控,摄像头的系统时间和标准时间相差一天都有可能。而调取摄像头资料又是一个相当麻烦的过程,我亲自去网吧调取过一次视频资料,总共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找到我要的那个时段,而资料数量又极其庞大,装满了整个移动硬盘,回来看了一遍一点意义都没有,模糊不堪。深圳的露天酒吧的摄像头素质恐怕不一定会好过网吧这些地方。不过勤劳的深圳警方依然找齐了酒吧资料,以及游艇会的资料。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情。而事后大家又一窝蜂的去质疑摄像头的黑斑,认为那是后期制作的结果。我也大言不惭的去质疑了一下,因为我当时只看到了一个长约三秒的GIF截图,不得不说,这个GIF是极其具有误导性的。不过也对自己的不专业表示相当惭愧。
最后大家也提及了手机通话记录。提取通话记录确实是简单的一件事情,假设我们不去质疑手机号码的所有者是否是侯某,找出这个号码何时打过什么电话,通话时间多长,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又能证明什么呢?就因为肇事者在事后打过一个电话并不能就此去对接电话的人进行一番调查的(例如去追究许某当时的所在地仅因为通话记录显示了许某的号码),这跟诛九族有什么区别?而通话内容更是无从可考,除非双方有一方是极其重要的人物才会被录音(极其重要的人物是指,这个名字几乎每周都会在报纸上出现,或者相类似的人物)。而更有人说找出通话时手机的地址,这就更像是个笑话一样。我在中国移动打零工的时候,曾碰到过人到营业厅里行色慌忙的要求我们锁定他的电话,做定位。就算当时来的是执法部门带着公文来的,我们可以帮他定位,但是也需要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定位精度大约五公里(如果他在某栋大楼中,或者停车场中,运气好点可能精度可能有一公里。而去翻查一个过往的通话记录来源于哪个基站,一来时间非常之长非常繁琐,绝对不是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就能搞定的事情,更何况精度下降到20公里左右(因为没有三角基站定位的能力了),对于本案又有什么帮助呢?
因此我认为深圳警方本次执法过程并不应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争议真正的来源在于富人,跑车,以及最初医生的证词等。关于富人,跑车,恐怕是另一敏感词,情而可原,就像大家看到女大学生这个词就有不好的联想一样。而我只看过医生对病人的形容,并没看到医生否认侯某是前来就诊的人这句话。而更可笑的事,就连我本人都无法认出网上流传的许某照片(那张从上往下拍之后又光影魔术手美化过的春风得意美少年),和后来公布的徐某在警察协助下接受采访的照片(简直就是个土肥圆)。亲爱的姑娘们,我能凭借你在人人或者微博里上传的照片,在人群中认出你么?恐怕困难。那徐某的照片长得不像本人又有什么问题呢?就算当时来就医的是许某,恐怕医生也认不出来吧。
最后的最后,我并不是说我们的公检法以后都可以以这种态度办案,公检法确实是应该向这个案子学习(当然,可别马上就开了一个“526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表彰大会”什么的,虽然你们成功的赶制了发布会的条幅)。但是更多的转变是什么呢?就如一开头提到的,办案以效益为推动力确实是一个不可能改变的事情,我们能改变的就是让公平正义的地位更加重要。谁去改变,每个人,你们自己。
假设一下,如果死的人不是两个有微博的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工作的有前途的漂亮青年女性,而是一个骑自行车的外地打工者,或者仅仅是死了两个司机,你们这些在微博上转发的人们,还会为了他们而伤心,还会继续追究这件事情么?只是因为这次死的人跟自己太像了,才让你们感到了危险,才让你们开始关注,而死去的司机,你们又怎么想的呢?有传闻BYD司机成功逃出又返回营救两个乘客(抱歉我绝对不会说他们是少女的,这简直就是对司机的一种歧视),这种传闻虽然很不靠谱,但是并不扯蛋,因为司机受到了太多的忽视和轻蔑。倘若BYD的司机不是被烧死了,恐怕整个事件他连个数字都不会出现。现在他也仅作为3个死者中的一个分母而已,驾驶另一辆出租车的司机连分母都没当成。而与侯某同车的三名女性也得到了莫名其妙的关注,大家关注的重点恐怕根本就不是什么社会公平正义,而像是看记者捉奸一样去围观同是车祸伤者妖艳女子。殊不知这三个个女人不过是恰巧坐在跑车上受了伤,大家都忘了他们也完全有可能坐在出租车里被撞死。如果事件发生的早在一些,在这三个女子坐出租车去酒吧的路上被撞,她们身上的关注就完全的逆转了,他们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受害者。而,这样对么?
一句话结尾:当初他们(纳粹)杀共产党,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接下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
但是这句话应该改变一些,就是他们后面的括号里,写的不是纳粹,而是我们自己的良心。别忘了所有的事情都与你有关,公平与正义,你不追究,就没有任何人追究了。如果还有良心,别忘了还活着的司机以及死去死机的家人,别忘了BYD那操蛋的质量,更别忘了侯某和那三个女人,即便作为肇事者,也是另一个活生生的人,也是值得尊重的,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拉到电视机面前脱掉上衣展示的。